“离婚买房”,考验你的婚姻成色和自信
文/季龙妹 上海心灵花园心理咨询
近日,因一则房地产调控传闻,上海出现了因买房而起的“离婚潮”,不少夫妻“兴高采烈”地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,然后有说有笑地回家买房。我特别注意到,有些夫妻是娘家和婆家一起来办协议离婚的,这让许多人大呼看不懂。
其实,为规避限购或限贷政策而离婚也不是什么新鲜事。根据上海统计年鉴的数据,上海在限购前每年的离婚数稳定在4.7万件左右,此后2013年出现过近7万件离婚的状况,以此推算,上海每年离婚买房的案例约在2万件左右。 在一些传统人士看来,婚姻是神圣不容亵渎的,为买房而办理离婚手续,是不道德的行为。在“离婚买房”者看来,我又不是真离婚,区区一张离婚证,能让家庭多出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收益,何乐而不为?
“离婚买房”者,大多是小康小冨家庭。真正的富豪,根本不屑那十几万或几十万开支,而去走协议离婚的程序;一般工薪阶层,财力有限,或买不起,或本身不受房产限购的影响。不管社会怎么评价,“买房离婚”大多是有感情有自信和互信的的夫妻,称之为假离婚更确切。虽然法律专家再三告诫不要把婚姻当儿戏,谨防弄假成真,但实际上,弄假成真的不能说没有,但概率少之又少。
为什么是这样呢?其一,从动机看,夫妻双方“合谋”离婚买房,为家庭节省开支,本身出发点就是为了家庭和婚姻,感情不好、有裂痕的家庭决不会作出这样需要双方紧密配合的“合谋”;其二,只有对婚姻有充分自信和把控,感情相对牢靠、相互绝对信任的夫妻,才敢实施“离婚买房”这样足以使婚姻解体的举措。 所以,有人说,“离婚买房”的,大多是有真感情的夫妻。
早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,就有所谓的“名实之辩”,当时儒家、道家、墨家和名家对于语言(名)和世界(实)的关系进行探讨和争论。与儒家主张“正名”“名正言顺”不同,墨家坚持经验主义,强调“闻之见之”、“取实与名”,用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从实际出发,与时俱进。为购房离婚,其实是假离婚,只是改变了符号,实际的婚姻家庭依然故我,反映了市民阶层重实轻名的婚姻态度和生存智慧,人们不要被符号的变化而迷失了对事物本质的评判。
假如一个政策导致千万家庭不得不“假离婚”,这个政策肯定在哪里出了问题,需要进一步调整。从事件本身分析,世间许多东西,你看得越牢,越怕失去,却越容易失去;相反,你放得越开,越不想防控,反而越不会失去。这也许是我们观察“离婚买房”,考验婚姻成色的出发点。
离婚买房,你敢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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