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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弑母男孩”为什么不能放归校园?

来源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renyub  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17日  点击数:

文/季龙妹

12月3日,湖南沅江发生一起命案,行凶者是一位仅仅12岁的少年吴某,而被害者则是男孩的母亲,而其行凶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吴某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,被母亲打后心生怨念。当地村民介绍,母亲今年32岁,膝下还有一个两岁小孩,中刀后在现场死亡。时隔6天,“弑母男孩”因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,不承担刑事责任而被无罪释放。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,却遭到了家长们和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,担心会给孩子甚至大人带来安全隐患。有人强烈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:未成年人保护法,保护的应该是充满阳光善良的儿童。不应该成为这样暴虐残忍的孩子逃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!

“弑母男孩”为什么不能直接放归社会和学校?虽说在我国,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,但问题是,活生生杀了生母,却不受任何惩戒劝导,轻轻松松放归,且不论当地学生家长和居民会担惊受怕,即使对当事男孩本身,也是一种有害的纵容。

略过对原生态家庭的分析,我特别注意到当事男孩的几个细节。一是他是有偷钱抽烟恶习的男孩,他连挥20余刀杀害了管教他的生母;二是杀母后,显得十分冷静淡定,不仅网游照玩,还用母亲手机编理由向学校老师请假;其三,警察让他指认现场,他还在那里偷笑。在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后,吴某不仅镇定自如,无动于衷,而且不以为错,淡淡地说:“我又没杀别人,我杀的是我妈。” 

显然,这是一个有严重品行障碍且有暴力倾向的问题男孩,他的认知方式和行为方式极为幼稚和诡异,一点也沒有内疚和不安。犯下如此命案,如没有任何惩戒措施警示,轻松过关,他可能反而会觉得刺激好玩,如直接放归校园,谁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对周围人造成又一次伤害。

让人欣慰的是,在社会舆论的推动下,男孩已被带离原生活环境,被送往长沙一家机构接受管束教育,为期三年。由其监护人及公安、教育、镇政府共同对其进行定点监护管理,并进行心理疏导、法制辅导、文化教育等。有关部门将根据吴某教育转化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,采取进一步教育管束措施。我以为,这个一个治病救人的明智之举。

没有人是天生的恶魔,人的性格养成是基因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基因的影响逐步递减,而后天环境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。人们可以列举留守儿童、贫困、父母文化水平过低这些环境因素的不利影响,但这仅仅是分析推测。每个人都有生而被善待的权利。就此事件而言,每个人都是受害者。母亲已经丧命,男孩终其一生背上“弑母”的罪名。  社会应当出手,深究反思其背后根源,寻求制度改良的行为合理性,阻止下一场悲剧的再现。

想起早些年看过的美国纪录片《怒焰狂花》,一个叫贝思的可爱的小女孩,因为年幼时被自己的生父强奸虐待,导致稍大成为一个严重暴力倾向的问题女孩。贝思会弄死鸟窝里的小鸟,用针戳伤大狗。任何一点点事情都会激怒她,随之就是砸坏屋子里的一切。她殴打弟弟,用玻璃划伤男同学的脸,色诱爷爷,甚至半夜里想要用尖刀杀死养父……

最后在社会爱心人士和心理医生的帮助下,慢慢走出童年的阴影,逐渐感受到关爱,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,最后成为富有爱心的女护士。

这是一条需要社会付出爱心和耐心的救赎之路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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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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